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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提出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在筑牢思想基础、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经常抓、反复抓,一刻也不能放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防范,实现教育和制度的有机结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回顾建党95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其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而复杂,面临的“四大危险”尖锐而严峻,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制度建设,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使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途径。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条件下的权力极容易导致腐败。权力腐败源于思想道德防线的崩溃,几乎所有的贪腐官员都是懈怠了思想改造,动摇了理想信念,扭曲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误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人民之上,把手中的权力视为捞取个人利益的资本,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权力腐败根在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有些制度形同虚设、牛栏关猫,有些制度笼统模糊、弹性较大,原则要求多、硬性规定少,使得制度不管用、不好用、没有用,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需要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加强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是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必须着力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在加大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深化标本兼治,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把篱笆扎得更紧一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腐”,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全局性、压倒性胜利。
二、持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
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追求高尚道德、增强廉洁意识,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一)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准则》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全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做到真学真懂真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保持共产党人的信仰,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不渝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二)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准则》指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锤炼党性修养是每名党员终身的必修课,也是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要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百炼成钢。要践行“严”“实”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深学细照笃行,把“严”“实”要求作为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铁的纪律来执行,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三)提升道德境界,塑造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
《准则》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理念观念相互交融和激荡,对党员、干部的道德防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传统美德,遵从职业道德,修炼个人品德。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要从自身做起,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共产党人的道德人格力量去赢得人心、凝聚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和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四)强化廉洁意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准则》指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守行为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模范遵守党章,恪守廉洁自律准则,善于慎独慎初慎微,勤于自省自警自律,牢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持续改造自己、战胜自己。要严以用权,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按规则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廉洁和操守。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问题,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切实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准则》指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坚持用制度管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难以完全控制住。只有运用法治和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要加强权力运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限定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科学设定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决策的论证、听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凝聚监督合力,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只有坚持用制度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才能建成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清明。要从严选拔干部,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严把干部选任动议提名关、考核考察关、程序步骤关,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营私舞弊。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让那些忠于党、忠于人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重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多做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三)坚持用制度管事,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漏洞逐渐显现。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无论是部门还是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大多集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紧紧抓住这些领域和环节,针对不同特点、不同阶段、不同层面,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要深化对公共资源管理的改革,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要加强平台建设,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要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方面的决策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切实强化执行力,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督查重点,完善督查途径,创新督查方式,用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同时要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认真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搞变通的,甚至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违法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